发布时间:2023-10-07 09:57:32来源:魔方格
凡符合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具体报名条件要求、原制度过度办法参照《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中心关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说明的函》(药监执函〔2019〕67号)执行。
郑州2023年执业药师考试时间通知:
10月21日
上午 0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22日
上午 0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分为药学类、中药学类两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类别均包括4个考试科目,各科目均为客观题。
药学类考试科目:“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考试科目:“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事管理与法规”为药学类和中药学类共同考试科目。
执业药师就业方向
这些岗位必须配备执业药师
涉及药学服务的单位都应配备执业药师。如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岗、质量管理负责人岗、生产管理负责人岗、药品上市许可人售后咨询服务岗等岗位。
根据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以下工作岗位应按照有关要求配备执业药师:
(一)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岗、质量管理负责人岗、生产管理负责人岗、药品上市许可人售后咨询服务岗。
(二)药品批发企业及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质量负责人岗、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岗、质量管理岗。
(三)药品零售企业:企业负责人岗、质量负责人岗、药学服务及处方审核人岗等。
(四)药品使用单位:药品管理、处方审核和调配、合理用药指导等;
(五)其他需要提供药学服务的单位:网上实时咨询、质量管理等。